公司间贸易方案在制品转移在 WIP 转移的情况下,在制品会从一个工作中心转移到另一个工作中心。 每个工作中心都被定义为一个实体。 每个实体都属于一个不同的内部财务实体。 装运工作中心向收货工作中心开票,因为所有权直接从一个内部财务实体改变为另一个内部财务实体。 受支持的价格来源:成本加成(不含涨价)。 对于公司间贸易订单,装运工作中心是销售实体,而收货工作中心是采购实体。 业务流程 在制品转移方案在生产流程中使用:
在此方案中,开票或收益和成本过帐基于实际成本。 无法对此进行修改。
作业车间控制模块
生产订单包括由不同工作中心执行的多个工序。 生产订单链接至计算中心。 如果在以下两者之间存在公司间贸易关系,则在制品转移方案适用:
将工序或整个生产订单报告为完成时,将会生成公司间贸易订单和链接的事务处理行。 来源订单是转移工作中心之间的半成品或成品且事务处理类型为在制品转移的仓单。 在此方案中,不存在相关订单。 在公司间贸易订单事务处理行 (tcitr3110m000) 进程中,生产订单是采购业务对象。
装配控制
在装配结构中,装配线可以链接至由工作中心代表的不同计算中心。 如果工作中心之间存在公司间贸易关系,则在制品转移方案适用。 创建公司间贸易订单和事务处理行的过程类似于作业车间控制模块的过程。 仓储在制品转移订单是来源订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