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现金管理

设置现金管理包括以下步骤:

  • 定义现金管理参数

    必须在现金管理参数 (tfcmg0100s000) 进程中定义现金管理参数。

    可以为下列进程定义参数:

  • 设置银行分行
    在银行分行 (tfcmg0511m000) 进程中定义银行分行详细资料。
  • 设置银行帐户

    在银行帐户 (tfcmg0110s000) 进程中定义银行帐户。必须指定银行帐户代码、银行分行代码、币种和银行帐号。

    可以指定过帐选定银行帐户银行事务处理的事务处理类型。

    您可以使用事务处理类型执行以下操作:

    • 只过帐实际付款,不过帐预期付款。
    • 用于附加到银行帐户的预期单据的银行调节。
    • 过帐付款通知单。

    如果使用多个银行帐户,所使用的银行可以取决于几个条件。请参见: 银行分配

  • 付款方式和收款方式

    必须在付/收款方式 (tfcmg0140s000) 进程中定义付款方式和收款方式。付款方式和收款方式会定义可以在其中输入特定方法事务处理的进程、银行文件的类型和格式,或是 LN 所生成的报表。

    请参见: 付/收款方式

  • 付款授权

    可以设置各种类型的付款授权。 请参见: 现金管理中的付款授权 – 设置.

  • 电子银行对帐单 (EBS)

    可以按照电子银行对帐单处理 – 设置中的说明来设置电子银行对帐单。

  • 现金和银行事务处理的事务处理类型
    对于现金事务处理和银行事务处理,必须设置不同的事物处理类型。每种事务处理类型的主进程和下一进程都不同。请参见: 现金事务处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