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期间财务期类型 存在三种财务期:
示例
某公司自 1 月 1 日起已成为某控股组织中的一个成员。 此公司已定义四周期间为会计期。 税务机关要求按月结算税额。 相反,控股公司使用三周期间作为报表期。 具体定义如下:
如果某个事务处理发生在 6 月 26 日,则必须将其包括在:
财务期状态 财务期可以具有以下状态:
在期间状态 (tfgld0107m000) 进程中,可以查看和更改每个期间类型的状态。 针对以下类型的事务处理,可以单独将期间状态设置为未结、已结和最终结算: 应付帐款:应付帐款事务处理 应收帐款:应收帐款事务处理 现金管理:现金管理事务处理 期中: 集成事务处理日志 总帐:总帐事务处理 设置财务期 设置财务期:
结算财务期 结算财务期:
注意
已结算期间 不能在已结算的期间内创建事务处理。 但是可以在期间状态 (tfgld0107m000) 进程中重新打开状态为已结的期间。 不能重新打开状态为最终结算的期间。
重要事项!
仅当所有重复性发票均已过帐时,才能对期间进行最终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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