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每种集成文档类型,您可以指定是否必须在过帐前,将未定案的借方事务处理和/或贷方事务处理汇总为一个事务处理。默认情况下,事务处理不进行汇总。
要汇总事务处理,请在 映射方案 (tfgld4573m000) 进程的 单据编号和汇总 标签上选中 汇总借方事务处理 和/或 汇总贷方事务处理 复选框。
如果下列属性具有相同的值,则可以汇总事务处理:
LN 对发生的任何相关损益过帐,均使用相同的汇总标准。
集团公司间的过帐不会进行汇总。
接着,您可以继续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要映射下一调节组的集成文档类型,请根据之前的操作继续执行下列操作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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