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集成事务处理文档编号

对于每种集成文档类型,必须存在用于进行单据编号的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如果没有可用的默认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则必须定义这些值。

如果在 集成参数 (tfgld4150s000) 进程中定义了默认的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则将其用作所有集成文档类型的默认值。在多公司结构中,默认情况下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适用于所有公司。

您可以根据需要,为特定集成文档类型及来源后勤公司和财务公司的特定组合定义特定单据编号详细资料。

要为集成事务处理定义特定单据编号,请执行以下步骤:

  1. 在 映射方案 (tfgld4573m000) 进程中,单击 单据编号和汇总 标签。
  2. 如果在 集成参数 (tfgld4150s000) 进程中定义了默认的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 LN 会自动在列表中插入集成文档类型。单击 查找 可查找要定义映射的集成文档类型。否则,单击 新建 可向列表添加集成文档类型。
  3. 事务处理类型系列号 字段中,选择集成事务处理的事务处理类型和系列。
  4. 在多公司结构中,可以为来自特定后勤公司及特定财务公司中的集成事务处理定义过帐数据。单击 新建 可添加每个公司组合的过帐数据。如果在 业务对象公司 字段和 财务公司 字段中输入 0,则过帐详细资料适用于所有公司。

继续执行下列操作: 设置事务处理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