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期付款
通过分期付款开票,您可以在销售订单上订购的货物交货之前或之后,为净额合计的部分金额或百分比生成发票。 要指明分期付款,必须将若干分期付款行添加到销售订单中。
分期付款主数据和处理过程
要指定、维护和查看分期付款,请执行以下操作:
- 指定销售订单参数 (tdsls0100s400) 进程的分期付款标签上的分期付款参数。
- 输入销售订单并在销售订单 (tdsls4100m900) 进程的分期付款字段指定直接结算或间接结算。
- 添加销售订单行,并单击销售订单 (tdsls4100m900) 进程的相应菜单上的销售订单 - 分期付款。
- 在销售订单 - 分期付款 (tdsls4600m100) 进程中,指定销售订单的分期付款进度计划。
- 所有货物均已交货,并且所有非担保分期付款均已开票后,在销售订单 - 分期付款 (tdsls4600m100) 进程中结算分期付款。 然后可以为担保分期付款创建发票。
- 在处理已交货的销售订单 (tdsls4223m000) 进程中处理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结算
如果货物已交货并打印货物发票,则将结算(从货物金额中减去)已开票的分期付款。 已结算金额代表分期付款所涵盖的货物发票金额。
结算类型
结算类型有以下几种:
直接结算
虽然尚未对所有分期付款开票,但是可以对交付的货物开票。 货物开票后,将从发票的货物金额中减去分期付款行的已开票金额。
直接结算时,会立即显示下列各项:
-
统一开票中的货物销售所得收入。
-
销售订单实际交货行历史记录 (tdsls4556m000) 进程中的货物成交额。
间接结算
在结算销售订单分期付款之前无法对交付的货物开票。 订单结算后,将从发票的货物金额中减去分期付款行的已开票金额。
以下项目适用于简接结算:
- 销售订单分期付款结算后,统一开票显示货物销售所得收入。
- 销售订单分期付款完成结算后,销售订单实际交货行历史记录 (tdsls4556m000) 进程中会记录货物成交额。 如果销售订单分期付款尚未结算,则在销售订单行历史记录 (tdsls4551m000) 进程中,将成交额暂时登记在销售订单参数 (tdsls0100s400) 进程中指定的用于预付分期付款的物料代码、用于普通分期付款的物料代码或用于担保分期付款的物料代码上。
可以在分期付款结算 (tdsls4513s000) 进程中查看分期付款的结算。 在统一开票中打印货物发票后,此进程中显示已开票的分期付款的结算。
注意
- 担保分期付款在开票前结算,因为其总是在发送货物发票后开票。
- 在为 (+) 销售订单行开票时,(-) 分期付款首先结算至分期付款总额。
- 在为 (-) 销售订单行开票时,(+) 分期付款首先结算至分期付款总额。
分期付款更正
已结算金额代表分期付款所涵盖的货物发票金额,可作为计算分期付款更正的基础。 在销售订单分期付款结算时计算的更正金额不同于已开票分期付款总额和已结算货物发票金额。 计算公式如下:
要开票的货物金额 - 要结算的分期付款金额
仅当要开票的货物金额小于要结算的分期付款金额时,才会创建更正分期付款。 在这种情况下,为客户开票的金额过高,并创建冲销更正 - 预付款发票、更正 - 预付款请求、更正 - 正常或更正 - 担保。
只有在原始分期付款组合或开票后,才能指定更正分期预付款或更正 - 正常分期付款。 这样,统一开票可以始终检索正确的货币信息。由于在装运货物和结算销售订单分期付款之后处理担保分期付款,因此可以在将原始分期付款下达至统一开票前指定
更正 - 担保分期付款。 在将原始担保分期付款下达至统一开票之前,无法将更正 - 担保分期付款行下达至统一开票。 这样,当组合更正担保的发票时,可以从原始担保检索正确的发票信息。
根据货物发票结算人工指定的更正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示例
行 | 分期付款类型 | 分期付款金额 |
---|
1 | 常规 | 200 |
2 | 常规 | 400 |
3 | 常规 | -50 |
4 | 担保 | 300 |
销售订单分期付款总额 | 850 |
行 | 销售订单金额 |
---|
1 | 150 |
2 | 500 |
3 | 80 |
4 | -10 |
销售订单总额 | 720 |
直接结算适用。
更正处理:
- 分期付款行 1 已开票。 发票金额 = 200。
- 分期付款行 2 已开票。 发票金额 = 400。
- 销售订单行 1 已开票。 依据已开票的分期付款行 1,结算的货物金额为 150。
- 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150 - (150) = 0。
- 发票金额 = 0。
- 分期付款行 3 已开票。 发票金额 = -50。
- 销售订单分期付款已结算。
- 要开票的货物金额 = 500 + 80 - 10 = 570。
- 要结算的分期付款金额 = 50 + 400 - 50 + 300 = 700。
- 更正金额 = 570 - 700 = -130。
- 更正分期付款已开票。 发票金额 = -130。
- 为担保分期付款人工创建更正分期付款行 5。 更正金额 = -300。
- 人工创建更正分期付款行 6,其类型为正常分期付款类型。 更正金额 = 170。
- 分期付款行 4 已开票。 发票金额 = 300。
- 销售订单行 2 已开票。 依据如下已开票的分期付款行,结算的货物金额为 50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3 得出金额为 -5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500 - (-50) = 55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5 得出金额为 -30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550 - (-300) = 85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1 得出金额为 5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850 - (50) = 80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2 得出金额为 40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800 - (400) = 40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4 得出金额为 30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400 - (300) = 100。
- 依据分期付款行 6 得出金额为 100。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100 - (100) = 0。
发票金额 = 0。 - 销售订单行 3 已开票。 依据人工插入的分期付款行 6,结算的货物金额为 80。
- 要结算的剩余货物金额 = 80 - (70) = 10。
- 发票金额 = 10。
- 销售订单行 4 已开票。 所有分期付款已结算。 发票金额 = -10 + 10 =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