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外进行税务登记

对于在多个国家设有办事机构的企业,可以在每一个国家设置具有已登记 税号 的财务公司。必须向该国家的税务机关申报每个部门的事务处理税务以及公司在该国家的税号。

但在某些情况下,必须在国外申报事务处理税务。要申报非公司本国发生的税务,不管公司在其它国家是否拥有员工、设施、库存或其它资产,企业都必须具有在该国家的已登记税号。

在下列情况下,必须要具有国家的登记税号而不是公司的本国信息:

  • 在目的地国家执行应纳税的事务处理。
  • 在某些国家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其它国家的法人实体。

目的地国家的应纳税事务处理

目的地国家的应纳税事务处理可以是:

  • 根据远程销售规则,如果相关发票金额超过定义的阈值,则是与 欧盟成员国 客户之间的销售事务处理和服务事务处理。
  • 如果交付货物在目的地国家安装。

目的地国家的应纳税事务处理通常是“提供并安装”项目。由于项目各不相同,对于通常可预测的重复性销售进度计划和采购进度计划 LN 不支持本国以外的征税国家。

国外应纳税事务处理可以是:

  • 销售订单
  • 服务订单
  • 直接交货 销售订单有关的采购订单和发票
  • 销售发票,包括人工发票、贷方票据和服务订单的销售发票

对于国外应纳税事务处理,必须创建单独的财务公司用于在国外进行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要求

要在国外进行税务登记,需满足以下要求:

  • 必须具有要开展业务的每个国家的已登记税号。属于同一法人实体的部门可以共享某个国家的税号。
  • 客户或供应商的单据(如订单回执和发票)必须显示您公司在征税国家的税号和订单管理部门的地址。部门地址可以在 征税国家 或其它国家。
  • 必须按税号为发票连续编号。
  • 在欧盟成员国中,公司的每个法人实体都必须向执行应征税事务处理的每个国家的税务机关提交以下报表:

    这些报表必须包含贵公司在该国家的税号,必须依据该国家的应纳税事务处理和当地税率。

  • 总帐中的过帐必须支持提交给当地税务机关的税务报表。

如需有关如何在 LN 中实施国外税务登记的详细资料,请参阅 在国外进行税务登记 - 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