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現有請購單
- 以「要求者」身分登入,並選取「我的請購單」。
- 在「開啟」標籤上,選取「建立功能表」>「使用複製自請購單建立」。
-
指定以下資訊:
- 公司
- 選取公司編號。
- 複製自請購單
- 要求位置
- 選取要求位置。
- 自公司
- 選取來源公司。
- 自位置
- 選取與「自公司」關聯的來源位置。位置是提供項目的庫存位置,或接收項目的採購單收貨方位置。
- 要求的交貨日期
- 選取您要交付項目的日期。具有最舊要求交貨日期且有延期交貨的請購單會在日期稍後的請購單之前分攤。
- 廠商
- 選取請購單的建議廠商代碼。當您執行「列印請購單」時,建議廠商會列印在請購單上。建立採購單時,可變更廠商。廠商必須先前已在「廠商」中定義。
- 採購來源位置
- 選取指定廠商的建議採購來源位置。廠商可以有多個採購來源位置。當您執行「列印請購單」時,採購來源位置代碼會列印在請購單上。為請購單建立採購單時,可變更採購來源位置。採購來源位置代碼必須在「廠商位置」中定義。
- 按一下「確定」。
- 在已建立的請購單上選取「明細行」標籤,並更新明細行項目資訊。
- 按一下「儲存」。
- 選取「動作」>「發佈」,發佈請購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