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此程序,可以重新建立已取消的匯票。您將手動建立與客戶所發出匯票類似的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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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應收款專員」或「應收款經理」身分登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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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為「應收款專員」,選取。
若為「應收款經理」,選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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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取匯票記錄,然後按一下「重新建立」。使用正確的金額、付款代碼或其他任何不正確的資料重新建立匯票。您可以使用相同的匯票編號,並將相同或不同的未結項目運用至重新建立的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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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發佈」以發佈匯票。在您發佈客戶匯票之後,匯票狀態為「已承兌」。然後可以針對匯款選取該匯票,並將其運用至未結項目。
發佈匯票之後,系統會顯示「運用」按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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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一下「運用」按鈕,以開啟「應收款運用」。將匯票運用至未結或部分運用的責任,或者將匯票部分運用至責任。
如果您調整運用,請使用「運用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