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佈發票 定義發票之後,必須予以發佈。 以「應收款專員」或「應收款經理」身分登入。 若為「應收款專員」,選取「發票」。 若為「應收款經理」,選取「處理」>「發票」。 開啟要發佈的交易記錄。 按一下「動作」>「發佈」。 在您發佈交易之前,若已選取「應收款公司」功能表中的「平衡批次控制總計」,必須平衡「分錄」與「差異」欄位中的值。 注意發佈發票之後,系統會在「交易」中顯示「發票明細」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