採購單發出方法
系統會為每個採購單定義發出方法。如果您沒有指定發出方法,則會使用在「廠商」或「採購來源」欄位上定義的值。如果「廠商」或「採購來源」欄位上沒有發出方法,系統會使用紙張方法。
- 原始與已修訂的採購單
您可以為原始與已修訂的採購單指定發出方法。例如,您可以針對原始採購單使用 EDI,並針對所有採購單修訂使用紙張。對於 EDI,您可以為原始採購單與已修訂的採購單指定 EDI 碼。
- 採購單的發出方法
- 「電子郵件」
請參閱使用電子郵件發出採購單
- 「傳真」
透過傳真發出採購單可以將訂單以傳真的形式直接傳送至您的廠商。採購單會儲存在指定目錄中,並使用電子傳真代理,透過傳真傳送。
請參閱使用電子傳真發出採購單
- 「紙張」
透過列印及郵寄來發出採購單。
請參閱使用紙張發出採購單
- 「EDI」
電子資料交換 (EDI) 是以電子方式傳送資料的方法。例如,您可以使用 EDI 傳送採購單、預先出貨通知與發票。
如果廠商擁有正確的 EDI 功能,則您可以將 EDI 採購單從採購部門直接傳送至廠商。
請參閱用來發出採購單的 EDI
- 「不列印」
當透過電話處理採購且不需要書面後續跟進時,系統會使用此發出方法發出。如果您選擇不使用此方法,則在發佈時會將採購單視為已列印。使用「請勿列印」發出方法發佈對採購單建立的任何變更會視為修訂。
如果在發佈採購單之後建立某些變更,則會產生具有指定修訂編號的已修訂採購單。如果使用其他發出方法,則您可以在發佈之後建立對採購單的變更。這些變更不會視為修訂,因為採購單並未實際發出。
- 「電子郵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