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現有採購單
您可以從現有已發佈採購單複製訂單資訊,以建立新的採購單。您可以複製特定項目資訊,並新增公司或訂購情況特有的新資訊。
- 選取「管理採購單」。
-
按一下「從採購單建立」。
此按鈕可用於「未發佈」、「已發佈」、「未核准」、「全部」與「已結算」標籤。
-
選取「公司」與「複製自採購單」。
如此即會顯示原始採購單值。
-
在「新採購單值」部分,指定以下資訊:
- 公司
- 選取公司編號。
- 採購員
- 選取採購員。
- 交貨日期
- 選取交貨日期。
- 廠商
- 選取廠商。
- 採購來源
- 選取採購來源位置。
- 收貨方
- 選取要出貨項目的目標位置。
- 採購單日期
- 選取採購單日期。當前日期是預設值。
- 發佈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在您按一下「確定」時發佈採購單。
-
在「明細行複製選項」部分,指定以下資訊:
- 單位成本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從採購單複製單位成本值。
- 忽略取消數量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新採購單是否會忽略取消的明細行數量。清除此核取方塊,以複製取消的明細行數量。
- 分配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將分配值複製到新採購單。
- 註解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將註解複製到新採購單。
- 附加成本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將附加成本複製到新採購單。
- 稅資料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將稅資料複製到新採購單。
- 來源記錄
-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決定是否會將來源憑證複製到新採購單。
- 新預設稅碼
- 當將明細行新增至採購單時,如果稅務公司設定為使用第三方稅金,且項目確定為應稅,則稅碼 00 是預設值。
針對以下條件,系統會將項目視為應稅:
- 「應稅」欄位在「項目位置」、「項目主檔案」或採購單標題中設定為「是」,或
- 「應稅」欄位在採購單明細行上設定為「是」。
稅率由應付款廠商的地址決定。
- 新要求位置
- 要求者
- 來源憑證
-
按一下「確定」。
如果您尚未發佈採購單,可以手動開啟採購單以新增更多資訊,然後將其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