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保留金重新運用至發票 當從包含保留金的發票中移除明細行時,可以使用此程序來重新運用保留金。 「發票」欄位上的藍色警示指示保留金發票明細行。移除交易時如果移除保留金,會顯示發票金額。 發票「總金額」欄位上的黃色警示指示保留金可能需要重新運用。移除保留金明細行時,沒有明細行可以重新運用至保留金。 以「專案會計師」、「專案管理員」或「專案經理」身分登入。 選取「專案合約」或「我的專案合約」。 在「合約」標籤上,開啟合約。 在「發票明細」標籤上,選取發票組或專案資金明細行。 相關聯的發票明細行會顯示在「明細」部分。 選取保留金明細行。保留金會以調整金額或「0.00」顯示。以滑鼠右鍵按一下明細行以重新運用保留金並選取「重新運用保留金」。 運用多個保留金時,請針對每個保留金明細行執行動作。此動作僅在以下情況下可用: 發票金額大於零 存在折讓 會使用以下欄位:「下一個已運用金額」與「下一個已運用百分比」 重複步驟以重新運用其他保留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