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於為付款選取發票的邏輯

「現金需求」處理會使用付款完成日期與付款日期來決定要排定哪些發票以及哪些發票需要折扣。如果發票符合以下兩個條件之一,則為發票排定付款:

準則 說明
折扣日期在付款日期與付款完成日期之間 已採用折扣且已為發票排定付款,無論到期日期是哪一天。
到期日期在付款完成日期當天或之前 發票已排定付款。只有當折扣日期在付款日期與付款完成日期之間時,才會採用折扣。

這些選取準則還有一些例外:

  • 無論到期日期是哪一天,都會為標記為立即付款的發票排定付款。
  • 採用全部折扣選項中選取。在無論折扣日期是哪一天都排定付款的所有發票上,都會採用可用折扣。

範例

如果在您執行的付款週期中,付款日期為 11/5,付款完成日期為 11/12,您會看見以下樣本發票的效果:

發票 折扣日期 到期日期 折扣 付款
1 2 日 12 日
2 5 日 20 日
3 2 日 24 日
4 14 日 28 日

進行變更

如果您要付款的發票並未在您執行「現金需求」時選取,則有幾個選項。您可以防止為發票付款,或選取其他要付款的發票:

  • 暫掛發票發票暫掛大量更新上,使所選發票或廠商暫掛。再次執行現金需求
  • 將使用者定義的發票組指定給發票以排定付款。僅為該發票組再次執行現金需求。如此即會建立個別檢查。
  • 將立即付款指標指定給發票以排定付款。使用發票暫掛選取。在僅立即付款欄位為的情況下執行現金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