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預算分攤明細行

分攤明細行用於定義分攤計算規則,例如處理訂單、已分攤餘額及分攤餘額的方法。

  1. 選取處理>分攤>分攤控制
  2. 預算標籤上,開啟分攤控制記錄。
  3. 分攤標籤上,開啟分攤記錄。
  4. 明細行標籤上,按一下建立
  5. 指定以下資訊:
    分攤明細行
    指定分攤明細行的名稱與說明。
    級別
    如果與預設級別不同,請指定分攤明細行的級別編號。

    當後續分攤視之前分攤的結果而定時,會使用級別值。例如,如果此計算取決於其他分攤計算,請識別是否應先計算此分攤。否則,會在計算初始分攤之後計算。

  6. 參數標籤上,指定以下資訊:
    自過帳選項
    此欄位用於計算「過帳自」預算分攤交易。有效值包括保留彙總分割計算
    至過帳選項
    此欄位用於計算「過帳至」預算分攤交易。有效值包括保留彙總分割計算

    如需有關「自」與「至」過帳選項的其他設定,請參閱至與自過帳選項的有效組合

    來源百分比
    指定要分攤的預算百分比。預設值為100
    分攤單位
    選取此核取方塊以分攤單位。
    允許負權重
    選取此核取方塊可允許負手動權重,並在計算權重百分比時,將貸方餘額處理為負餘額。
    在來源地址中使用自訂組
    選取此核取方塊可選取會計個體自訂組,而不是來源地址中的單一會計個體。選取此核取方塊時,會計個體自訂組欄位會顯示在「來源地址」部分。如果您選取會計個體自訂組,則無法選取單一會計個體。
  7. 在「來源地址」部分,指定要分攤的款項來源。可用維度取決於預算案例維度。如果未在預算案例中啟用必要或可選維度,則會視為未在財務企業組中啟用維度。為每個維度選取一個值。顯示的所選維度值以預算基準結構為基礎。您可以指定過帳、彙總或節點值。指定以下資訊:
    分類帳
    選取要分攤的預算分類帳。欄位預設值是核心總帳
    處理過帳餘額
    只有當維度是彙總或節點時,才能使用此核取方塊。如果維度是過帳元素,則會忽略此值。

    如果維度是彙總,請選取此核取方塊以針對所選彙總中的每個過帳元素處理來源餘額。如果維度是節點,請選取此核取方塊以處理每個過帳元素的來源餘額。是否在節點下包含空白值,要視分攤明細行結構而定。

    清除此核取方塊,可根據分攤明細行結構,在指定彙總或頂層節點元素上處理來源餘額。

    選取節點或維度值為空白時,會定義節點層級元素。必須清除將空白 <維度> 處理為空白核取方塊。

    注意

    將空白 <維度> 處理為空白欄位中的「維度」名稱將會根據在企業組設定中指定的使用者維度變更。

    將空白維度處理為空白
    此核取方塊僅會套用至非必要維度。選取此核取方塊以僅針對維度值為空白或空的分錄分攤餘額。清除此核取方塊以在指定結構內分攤所有餘額。這包括維度值為空白的餘額。
  8. 按一下儲存
  9. 根據所選過帳選項繼續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