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來源計算
使用此程序來利用公式計算來源金額。選取「使用來源計算」時,必須定義並指定來源計算。
- 選取「公司間記帳」>「轉移定價分攤」>「重新收費」。
- 開啟重新收費。
- 按一下「來源」標籤。
- 開啟已選取「使用來源計算」的來源。
- 選取「來源計算」欄位以顯示自訂計算。
- 按一下「建立」。
- 指定以下資訊:
- 自訂計算
- 指定自訂計算的名稱。
- 說明
- 指定自訂計算的說明。
- 生效日期
- 指定自訂計算生效的日期。
- 在「編輯器」標籤上,選取「計算」。
-
指定「欄位名稱」、「預設標籤」、「欄位類型」、「大小」與「小數」。
如果公式參考欄位,建議您遵循所參考欄位的欄位大小。例如,如果參考的是總帳總計餘額,請將大小與小數位數分別設定為 20 和 2。
-
在「定義」標籤上,指定公式。
來源計算會在業務類別分攤明細行中定義。分攤明細行中的任何欄位都可由自訂計算參考,但以下是相關欄位:
- 來源
- 產生的組合或來源地址的彙總/過帳。
- 當前值
- 目前評估之過帳或彙總來源明細行的值。
- CurrentCurrency
- 目前評估之過帳交易的貨幣。
- AllocationPeriod
- 重新收費期間。值會在重新收費計算期間根據選取的日期確定。
若要在計算中參考自訂總計,請參閱「建立自訂總計並在自訂計算中參考自訂總計」來設定公式。
-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