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來源中設定加權 選取「公司間記帳」>「轉移定價分攤」>「重新收費」。 開啟轉移定價重新收費。 按一下「來源」標籤,然後開啟來源記錄。 若要產生財務年度的加權,請選取「動作」>「產生加權」。 指定以下資訊: 會計個體 指定為其設定加權的個體。 總帳行事曆期間 指定為其設定加權的期間。 加權 指定初始加權值。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