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專案資金來源的已選取專案清單
- 選取「財務」>「專案分類帳」>「設定」>「專案設定」。
- 在「結構」標籤上,開啟專案結構。
- 在「階層」標籤上,選取合約彙總專案並選取「動作」>「更新」。
- 按一下「合約資訊」。
- 在「合約專案資金」標籤上,開啟專案資金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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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已選取專案清單」標籤上,按一下「協助程式清單」。
注意
只有在專案合約的資金來源上選取「僅包含已選取專案」核取方塊時,此標籤才可用。
當專案存在於所選專案清單上,且已清除此核取方塊時,雖然選取清單仍然存在,但無法使用該清單。
只有在已選取「僅包含已選取專案」核取方塊時,「產生發票」與「認可收入」動作才會參考所選專案清單。
- 選取符合條件的過帳專案,然後按一下「包含已選取專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