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收貨方或帳單收件者使用採購來源全球位置碼

客戶已使用廠商採購來源位置值來建立對於帳號的交叉參考以進行具體處理。範例包括貨板化或識別帳單收件者公司。使用全球位置碼 (GLN) 時,客戶無法使用此交叉參考。有兩筆資料替代記錄可以將廠商採購來源全球位置碼(GLN) 作為收貨方全球位置碼或帳單收件者全球位置碼傳輸。

若要實作此操作,客戶必須將廠商採購來源位置與不是廠商但是客戶個體的全球位置碼相關聯。傳送採購單給廠商時,將與廠商採購來源位置相關聯的全球位置碼作為收貨方全球位置碼傳送是可行的。之所以可行,是因為對其而言,它可以識別位置。 如果廠商傳回的全球位置碼與 856 出貨通知或 810 發票中的收貨方相同,則此處理會有匹配的含意,因為接收並識別為收貨方全球位置碼的值與庫存控制位置無關聯。對於帳單收件者全球位置碼,此處理相同。如果您正從供應商處接收電子文件,請考慮使用全球位置碼的其他選項。

針對收貨方位置全球位置碼使用廠商採購來源全球位置碼:

欄位 註解/範例
清單名稱 USE_PURCHFROM_GLN_AS_SHIPTO
您的值 <貿易合作夥伴 ID > 貿易合作夥伴 ID
合作夥伴值 Y
注意

如果沒有 L1_SHIPTO_GLN 記錄,則此記錄可用於使用在 N1ST 區段中與全球位置碼相關聯的廠商採購來源位置。

針對帳單收件者全球位置碼使用廠商採購來源全球位置碼:

欄位 註解/範例
清單名稱 USE_PURCHFROM_GLN_AS_BILLTO
您的值 <貿易合作夥伴 ID > 貿易合作夥伴 ID
外部值 Y
注意

如果沒有 L1_COMPANY_GLN 記錄,則此記錄可用於使用在 N1BT 區段中與全球位置碼相關聯的廠商採購來源帳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