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現有發票調整記帳或建立記帳發票
調整記帳記錄時,可使用參考發票中的資料建立新記帳記錄。記錄可以是貸方發票或借記發票。
- 選取「管理處理」>「發票」。
- 按一下「從發票建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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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資訊:
- 公司
- 選取公司編號。
- 自發票
- 選取要複製資料的發票。
- 自動運用
- 如果此發票是貸項憑單,且應收款自動運用至參考的原始發票,請選取此核取方塊。
- 批次
- 選取批次編號。
- 置換
- 選取此核取方塊可置換欄位值。針對發票類型為「自發票」的貸項憑單,必須選取此欄位,「原因代碼」才會為「貸方」或「以退貨為基礎」。
- 建立標題與明細行之後,會將「自發票」欄位的值複製到新發票。
- 選擇性變更標題與明細行資訊。
- 按一下「確定」。
- 選取「動作」>「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