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创建汇票

使用此程序可重新创建已取消的汇票。您将手动创建与客户已签发的汇票类似的汇票。
  1. 以“应收款项专员”或“应收款项经理”身份登录。
  2. 对于“应收款项专员”,选择汇票处理>客户汇票条目
    对于“应收款项经理”,选择处理>汇票处理>客户汇票条目
  3. 选择汇票记录,然后单击重新创建。使用正确的金额、付款代码或任何其他正确数据重新创建汇票。可以使用相同的汇票编号并将相同或不同的未结项应用到重新创建的汇票。
  4. 单击发放发放汇票。在发放客户汇票后,汇票状态即变为已接受。可以选择汇款和应用到未结项。
    发放汇票后,将显示应用按钮。
  5. 单击应用按钮,打开赊账应用。将汇票应用于未结或部分应用的债务。
    如果调整应用,则使用应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