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分配已分配劳力

使用“重新分配”操作调整成本或将成本转移到劳力分配,可更正原始实际百分比。可以在运行“重新分配”操作之前指定已调整或更正的实际百分比,并预览结果。“重新分配”操作的结果将从所有原始劳力分配记录中冲销,并创建新的调整记录。重新分配劳力使用事件代码PJ创建。已处理的劳力列表包含用于搜索是否已重新分配劳力的列。

按期间记录显示的项目分配劳力必须处于已处理状态,才能重新分配。可以采用以下方法来重新分配劳力记录:

  • 具有“项目资源”角色的用户可以为劳力重新分配指定实际工作量的百分比,但不能重新分配劳力。

    具有“项目会计”角色的用户可指定劳力成本转移并重新分配劳力。

  • 如果需要资源以外的其他人批准劳力重新分配的实际工作量百分比,则应使用“提交审批”操作。使用“过程自动化”可将劳力重新分配发送到重新分配审批人。

    必须将员工链接至代理。验证链接的代理是否指向作为重新分配审批人的员工和提交审批的员工。验证员工记录是否包含工作电子邮件地址。如果重新分配审批人已拒绝劳力重新分配记录,则需要备注。审批人可在备注中提供拒绝的说明。重新劳力分配(包括备注)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员工进行更正。员工可以更正记录并重新提交以供审批。有关审批流的信息,请参见适用于 Infor Financials and Supply Management 的 Infor 过程自动化参考指南

  • 如果在项目结构上选择需要劳力分配等于 100%复选框,则员工期间的总劳力重新分配必须等于 100%。如果总计超过或低于 100%,则在重新分配劳力或提交劳力供审批后显示错误。
  • 如果在项目结构上提供了“劳力分配确认”,则在重新分配劳力或提交供审批后,将显示消息。
  • 如果需要劳力分配审批,则只能重新分配处于已处理状态且重新分配状态为“已批准”的劳力分配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