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劳力成本分摊通知 可以向员工发送电子邮件通知,指定某个期间的实际劳力百分比。电子邮件可以多次发送。该电子邮件将发送给在该期间内有未结劳力的所有员工。验证员工记录是否包括工作电子邮件地址。电子邮件的正文包括员工姓名、劳力成本分摊期间和提供的备注。 以“项目会计”身份登录,然后选择“项目管理”>“劳力成本分摊”。 在“按期间”选项卡上,选择期间。 在“按期间”窗格中,选择“操作”>“劳力成本分摊电子邮件”。 指定以下信息: 发件人电子邮件 指定电子邮件的发件人。默认值为用户的电子邮件地址。 抄送电子邮件 指定要向具有未结劳力成本分摊的员工发送电子邮件副本的电子邮件地址。 主题 指定电子邮件主题行。默认值为“需要的实际劳力”。 备注 指定电子邮件消息的文本。 单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