匹配类型

匹配类型是匹配规则的一个属性,用于确定如何匹配发票和收货。有以下多种匹配类型:

  • 1:1

    一对一,尝试将一个发票与一个收货相匹配

  • 1:A

    一对全部,尝试将一个发票与所有收货相匹配

  • A:1

    全部对一,尝试将所有发票与一个收货相匹配

  • A:A
    全部对全部,尝试将所有发票与所有收货相匹配
    注意

    这仅适用于“发票匹配”,而不是“明细匹配”。

推荐的匹配规则设置为“明细”匹配。类型设置为 A:1、1:1 和 1:A。这样会创建最有效的匹配处理。决定匹配类型时,应考虑正式厂商发票以及如何处理它们。例如,

  • 是否每个正式厂商发票代表一个发货 (1:1)
  • 是否该发票反映多个发货 (1:A)
  • 是否多个发票反映一个发货 (A:1)
  • 或者,是否多个发票代表多个发货 (A:A)
示例 描述
“一对一”匹配类型 使用“一对一”匹配类型时,应用程序将会查找具有相同“项目”、“成本”和“数量”的一个发票和一个收货。
“一对全部”匹配类型 使用“一对全部”匹配类型时,会搜索所有收货,尝试找到一个具有销售信息的发票来执行匹配。例如,如果选择了选项 2,“公司/正式厂商/PO”,则会尝试进行所有收货匹配。与某张发票具有相同的公司/正式厂商/采购单编号的发票,将共享该相同的公司/正式厂商/采购单编号。

收货必须已发放,才能够进行匹配。

“全部对一”匹配类型 “全部对一”选项将会匹配第一张发票,并留有与收货上相匹配的未结金额,以便稍后进行匹配。收货将保持未结,直至达到或超出收货上的数量。

使用“全部对一”匹配类型时,如果没有更多的发票需要匹配,则必须手动结算收货。

“全部对全部”匹配类型 使用“全部对全部”匹配类型时,将比较所有发票的总金额以等于所有收货的总金额。
此匹配类型仅适用于发票匹配。使用明细匹配时,无法使用全部对全部匹配类型。
注意

此选项仅适用于“发票匹配”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