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分配

创建项目分配记录以跟踪分配给项目的员工。

如果开始和结束日期为空,则项目中的默认值将用于员工的项目分配日期。如果员工被分配在整个项目期间从事项目工作,请将分配日期范围留空。系统将使用项目的默认日期。如果员工在整个项目期间均未从事本项目工作,则指定员工从事项目工作的日期范围。对于同一项目,员工可以有多个项目分配记录。如果存在员工未从事项目工作的时间间隔,将使用多个项目分配记录。当任何项目数据更改时,也会使用多个项目分配记录。如果项目结束日期缩短,则系统将自动调整项目分配结束日期。如果劳力期间与项目分配开始日期交叉,则项目分配日期将使用劳力期间开始日期来处理劳力成本分摊。如果不存在未处理的劳力,则可以更改开始日期。如果项目结束日期已延长,且项目分配日期具有与项目相同的结束日期,则项目分配日期将自动延长。

如果使用授予会计工资留置和劳力成本分摊,则需要项目分配记录。这些覆盖可以在项目分配上定义,并将其设置为每个期间记录的默认值:

  • 如果在项目分配上指定已承付工作量百分比,则它是员工项目分配劳力记录的计划工作量的默认值。计划工作量百分比用于工资保留支出项跟踪。
  • 您可以指定在项目分配和项目分配分割上覆盖财务结构。财务结构用作每个项目分配劳力期间记录的默认值。当您运行“分配劳力”操作时,将在创建劳力成本分摊条目时使用覆盖财务结构。创建劳力成本分摊条目时,操作将覆盖原始工资单薪资和工资财务结构。如果未指定覆盖,则劳力成本分摊条目将从工资单和过帐项目中过帐到原始薪资和工资科目。
注意

“补助金管理”系统代码的保留支出项选项在财务企业组中必须设置为跟踪

如果使用项目开票和收入时间和材料,则员工可记帐费率需要项目分配记录。如果项目记帐方法是时间和材料,则指定员工的费率。“生成发票”操作选择包含员工编号和单位(小时/天数)的费用记录来计算可记帐金额。如果员工的可记帐费率在项目期内发生更改,则添加具有新的生效日期和可记帐费率的新的项目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