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关系设置
对于非系统生成的关系,结构关系设置为可选操作。使用它们可创建财务企业组财务结构中各元素之间的关系,并为每个关系定义验证规则。
自动创建的关系
系统根据财务结构自动创建以下关系:
- 如果使用会计单位,则会创建会计实体到会计单位关系。当您为会计实体创建会计单位结构时,系统会自动创建有效对。对于添加到层次结构的每个过帐会计单位,都会添加一个有效对。不能在“结构关系”页面上更改这些对。创建交易行时,仅允许对该会计实体有效的会计单位。
- 创建报告基准时,会创建分类帐到会计实体关系。当您向报告基准中添加分类帐和会计实体时,系统会自动创建有效对。对于报告基准中的每个分类帐和会计实体,都会创建一个有效对。不能在“结构关系”页面上更改这些对。只能为通过报告基准连接的分类帐和会计实体添加交易。
有效关系
可根据财务结构创建以下关系:
- 从分类帐到科目
- 从分类帐到所选会计单位(如果选择)
- 从科目到所选项目(如果选择)
- 从分类帐到任何所选用户维度
用户定义的关系
您可以创建从任何维度到另一维度的用户定义的关系,前提是该关系遵循财务结构的顺序。例如,如果在财务结构中将“科目”放在 财务维度 1 之后,则您无法创建从“科目”到 财务维度 1 的关系。您可以创建从“财务维度 1”到“科目”的关系,前提是在财务结构设置中,“财务维度 1”在“科目”之前。
创建关系后,必须为创建的关系指定所有有效值对。为非必填维度设置财务结构规则时,必须定义空白规则。两个空白规则之间的关系并不由规则构建器生成,必须通过“明细”选项卡手动添加。系统会根据为关系指定的有效值来验证交易。
例如,您在会计实体和维度地点之间创建结构关系,但未在会计实体“1000”和地点“USA”之间指定有效关系。实体 1000 和地点 USA 的任何交易都会被拒绝。
创建有效对的方法
此列表显示可用于创建有效值对的方法:
- 可以创建各个明细对。
- 可以创建根据层次结构中的汇总值生成有效值对的规则。
- 可以创建根据用户创建的组值生成有效值对的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