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帐单或从现有发票创建记帐发票
调整帐单时,使用参考发票的数据创建新的记帐记录。记录可以是贷项发票或借项发票。
- 选择 “管理处理”>“发票”。
- 单击“从发票创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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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信息:
- 公司
- 选择公司编号。
- 自发票
- 选择要复制数据的发票。
- 自动应用
- 如果此发票是贷项通知单,且应收款项将自动应用于参考的原始发票,选中此复选框。
- 批次
- 选择批号。
- 覆盖
- 选中此复选框以覆盖字段值。对于发票类型为“自发票”的贷项通知单,必须选择此字段,以便“原因代码”是“贷项”或“基于退货”。
- 创建标题和明细行后,“自发票”字段的值将复制到新发票。
- (可选)更改标题和明细行信息。
- 单击“确定”。
- 选择“操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