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構關係設定
對於非系統產生的關係而言,結構關係設定為可選項。使用結構關係設定可在財務企業組財務結構的元素之間建立關係,並為每個關係定義驗證規則。
系統會根據您的財務企業組財務結構,自動建立以下關係:
- 如果您的財務結構使用會計單位,則會建立會計個體到會計單位的關係。在您為會計個體建立會計單位結構時,會自動建立有效對。系統會針對新增至階層結構的每個過帳會計單位,新增一個有效對。在「結構關係」表單上不允許變更這些對。建立交易明細行時,僅允許使用對會計個體有效的會計單位。
- 當您建立報告基準時,會建立分類帳到會計個體的關係。在您將分類帳與會計個體新增至報告基準時,會自動建立有效對。系統會針對報告基準中的每個分類帳與會計個體,建立一個有效對。在「結構關係」表單上不允許變更這些對。您只能為透過報表基準連接的分類帳與會計個體指定交易。
根據財務結構,您可以建立以下關係:
- 從分類帳到科目
- 從分類帳到會計單位 (如果選取)
- 從科目到專案 (如果選取)
- 從分類帳到選取的任何使用者維度
在遵循財務結構次序的情況下,您可以建立從任何維度到另一個維度的使用者定義關係。例如,如果財務結構將「科目」放在「財務維度 1」之後,則您無法建立從「科目」到「財務維度 1」的關係。您可以建立從「財務維度 1」到「科目」的關係,因為在財務結構設定中,「財務維度 1」在「科目」之前。
建立關係之後,您必須為建立的關係指定所有有效值對。為非必要的維度設定財務結構規則時,必須定義空白規則。兩個空白規則之間的關係並非由規則建立器產生,必須透過「明細」標籤手動新增。系統會針對為關係指定的有效值對驗證交易。
例如,您在會計個體與維度位置之間建立結構關係。您並未在會計個體「1000」與位置「美國」之間指定有效關係。個體 1000 與位置美國的任何交易都會遭到拒絕。
有幾種方法可以建立有效值對:
- 您可以建立個別明細對。
- 您可以建立根據階層中彙總值產生有效值對的規則。
- 您可以建立根據使用者建立的群組值產生有效值對的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