匿名数据的规则

此表显示匿名 GDPR 数据的规则:

数据 描述
应收款项客户组
  • 匿名客户组记录没有先决条件。
  • 客户及其相关记录将被匿名。相关记录包括“客户帐单接收方”、“客户映射表接口”、“公司客户”、“客户收货方”、“公司客户联系人”、“客户代表”和“客户代表联系人”。
应收款项公司
  • 匿名公司记录没有先决条件。
  • 系统会匿名“应收款项操作员”、“销售代表”和“信贷分析员”记录。
正式厂商
  • 正式厂商记录必须处于非现用状态。
  • 如果存在任何相关未结发票或现金分类帐付款,则无法匿名正式厂商。
  • 正式厂商其相关记录将被匿名。相关记录包括“正式厂商地址”、“正式厂商联系人”、“正式厂商地点”、“正式厂商映射表接口”、“采购正式厂商”、“采购地点”、“客户”和“供应商”。
  • 相关“正式厂商地点”记录的现用状态设置为“非现用”。
正式厂商联系人
  • 系统会匿名“正式厂商联系人”及其相关记录“正式厂商地址”。
供应商
  • 供应商必须处于非现用状态
  • 系统会匿名“供应商联系人”记录的“供应商”和“供应商来源 ID”。所有“供应商联系人代理”记录将被删除。
  • 如果“正式厂商”编号与“供应商”相关联,则关联的“正式厂商”也将被匿名。
供应商联系人
  • “供应商联系人”的“供应商来源 ID”必须处于非现用状态。
  • “供应商联系人”记录的“供应商来源 ID”已匿名。所有“供应商联系人代理”记录将被删除。
合同联系人
  • 所选“合同联系人”记录必须是临时记录。员工的记录通过另一个流程匿名。请参见 GHR 文档。
  • “合同联系人”记录的所有值均匿名。
订单条目操作员
  • “名称”字段设置为等于“订单条目操作员”的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