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现有请购单
- 以申请人身份登录,然后选择“我的请购单”。
- 在“打开”选项卡上,选择“创建菜单”>“使用从请购单复制创建”。
-
指定以下信息:
- 公司
- 选择公司编号。
- 从请购单复制
- 请求地点
- 选择请求地点。
- 自公司
- 选择源公司。
- 自地点
- 选择与“自公司”关联的来源地点。该地点是供应项目的库存地点或接收项目的采购单收货地点。
- 请求的交货日期
- 选择您希望交付项目的日期。请求交货日期最早且有延期交货的请购单在交货日期较晚的请购单之前分配。
- 正式厂商
- 为请购单选择建议的正式厂商代码。运行“打印请购单”时,建议的正式厂商会打印在请购单上。创建采购单时,可以更改正式厂商。必须事先在“正式厂商”中定义正式厂商。
- 采购地点
- 为指定的正式厂商选择建议的采购地点。正式厂商可有多个采购地点。运行“打印请购单”时,采购地点代码会打印在请购单上。为请购单创建采购单时,可以更改采购地点。必须在“正式厂商地点”中定义采购地点代码。
- 单击“确定”。
- 在已创建的请购单上选择“行”选项卡,并更新行项信息。
- 单击“保存”。
- 选择“操作”>“发放”以发放请购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