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放待定 RTM 付款 发放 RTM 付款时,系统会创建可发送至客户的单据。付款被取消,而且不可进一步应用。如果已添加服务费用或包括未批准的现金应用调整,则会创建借项通知单记录。 以“应收款项专员”或“应收款项经理”身份登录。 对于“应收款项专员”,选择“付款”。 对于“应收款项经理”,选择“处理”>“付款”。 在“返还给出票人”选项卡上,打开未发放的 RTM 记录。 选择“操作”>“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