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余额

使用自平衡报告可在期间结束时满足以下任一业务要求:

  • 显示总帐科目的期初余额并计算期末余额
  • 显示详细的应收交易活动列表
  • 显示已更新的总帐科目余额和科目明细列表
  • 更新分摊余额记录以启用未来报告
  • 显示应收款项内交易活动总帐科目的余额和交易活动列表

此报告基于总帐科目,主要在期间结束时使用。

  1. 选择运行应收款项流程>自平衡报告
  2. 选择公司公司组,但不能同时选择两者。
  3. 指定以下信息:
    选择选项
    选择选项:
    • 更新余额:在期间结束时使用,可以查看自上次在“更新”模式下运行后总帐科目的交易活动更改。系统会列出总帐科目和应收交易活动明细的期初余额。计算所得的期末余额包括在内。
    • 列出余额:如果您选择此选项,则选择一个日期范围以查看该范围内的总帐科目余额列表。
    • 列出明细:使用此选项可查看某日期范围内的总帐科目交易明细列表。
    • 建立余额:使用此选项可更新指定结束日期的应收分摊记录,还可以创建分摊余额记录。

      更新此文件:ReceivableGLDistribution

      创建此文件:ReceivableDistributionBalanceAccount

  4. 单击提交

    示例业务流:

    1. 使用余额截止日期,建立要跟踪的总帐科目的期末余额。
    2. 针对特定总帐科目发生交易活动:这可用于所有总帐科目,包括但不限于应计类型科目。分摊过帐日期可以早于、等于或晚于存储的余额日期。
    3. 执行记入日记帐时,分摊记录会更新至全局分类帐。
    4. 使用结束日期运行更新余额。使用“更新”模式,并在每个期间运行一次。系统会列出之前存储的余额金额,包括交易过帐日期不早于结束日期的新交易活动。计算所得的期末余额包括在内。结束日期会变为新余额日期,并且该余额是您下次在更新模式下运行程序时的期初余额。
      注意

      在使用多个不同总帐日期建立余额记录时,请运行“建立余额”,然后使用“更新余额”更新这些余额记录。

      重要提示:必须按最早的总帐日期顺序建立和更新余额。

    示例:当前处理期间的结束日期为 6 月 30 日,并且您需要两个总帐科目的历史余额记录,开始时间分别为 3 月 31 日和 4 月 30 日。

    • 建立 3 月 31 日余额记录,然后使用 4 月 30 日结束日期更新所有余额记录。
    • 使用 4 月 30 日建立第二个总帐科目余额记录。
    • 使用 5 月 30 日结束日期更新所有余额记录。

      现在,两个记录均已准备就绪,可用于 6 月 30 日余额更新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