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发票明细记录的债务 如果必须维护成组发票明细记录金额或到期日期,请使用此流程。此程序用于从已创建的待定债务记录组创建新发票明细记录组。 选择“发票”。 在“发票”选项卡上,打开“已发放”发票记录。 选择“操作”>“创建应收款项发票待定债务”。 通过“待定债务”选项卡上的条件面板访问记录。 (可选)更改、添加或删除待定发票明细债务记录。 单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