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现有采购单

您可以从现有已发放的采购单复制订单信息来创建新采购单。您可以复制特定项目信息,也可以添加特定于公司或订货情况的新信息。
  1. 选择管理采购单
  2. 单击从采购单创建
    未发放已发放未批准全部已结算选项卡上的此按钮均可用。
  3. 选择公司从采购单复制
    显示原始采购单值。
  4. 在“新采购单值”部分,指定以下信息:
    公司
    选择公司编号。
    采购员
    选择一个采购员。
    交货日期
    选择交货日期。
    正式厂商
    选择正式厂商。
    采购来源
    选择采购地点。
    收货方
    选择项目发往地点。
    采购单日期
    选择采购单日期。默认为当前日期。
    发放
    选中此复选框,单击确定时将发放采购单。
  5. 在“行复制选项”部分,指定以下信息:
    单位成本
    如果从采购单复制单位成本值,请选中此复选框。
    忽略取消数量
    如果新采购单忽略已取消的行数量,请选中此复选框。取消选中此复选框,可复制已取消的行数量。
    分摊
    如果将分摊值复制到新采购单,请选中此复选框。
    备注
    如果将备注复制到新采购单,请选中此复选框。
    附加成本
    如果将附加成本复制到新采购单,请选中此复选框。
    税收数据
    如果将税收数据复制到新采购单,请选中此复选框。
    来源记录
    如果将来源单据复制到新采购单,请选中此复选框。
    新默认税码
    向采购单中添加行时,如果税务公司设置为使用第三方税收,并且项目确定为应税,则默认税码为 00。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项目被视为应税:

    • 在项目地点、项目主文件或采购单标题中,将应税字段设置为
    • 在采购单行将应税字段设置为

    税率根据应付款项正式厂商地址确定。

    新请求地点
    申请人
    来源单据
  6. 单击确定
    如果尚未发放采购单,您可以手动打开采购单来添加更多信息,然后再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