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发票汇总
生成发票时将创建发票明细行。还可以运行“创建发票汇总”操作,在生成发票后创建发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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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项目会计”、“项目管理员”或“项目经理”身份登录。
对于“项目会计”,选择“项目管理”>“项目合同”。
对于“项目管理员”,选择“设置”>“项目合同”。
对于“项目经理”,选择“我的项目合同”。
- 在“合同”选项卡上打开合同。
- 在“主信息”选项卡上,选中“创建汇总发票”复选框。
- 至少选择一个维度来创建汇总发票。当使用发票格式时,请将汇总发票格式和汇总发票冲销格式附加到项目合同。
- 单击“保存”。
- 选择“发票明细”选项卡。
- 生成发票,验证汇总行选项卡并查看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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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汇总与预期不符,则更改汇总参数并运行“创建发票汇总”操作。
如果最初未选中复选框,则可在生成发票后运行此操作。选中合同上的复选框,添加维度和汇总发票格式。保存合同并运行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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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择发票组或项目资金来源,然后选择“操作”>“创建发票汇总”。
运行此操作后,将删除以前生成的发票和 IDM 单据。必须运行“重新生成可打印发票”操作才能查看可打印发票。请参见重新生成可打印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