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合同生成提前分割分摊

对于启用“提前分割”功能的任何项目合同,都需要执行“生成提前分割分摊”操作。

如果提前分割分摊以拟定状态存在,并重新运行生成操作,则将移除现有分摊并替换为新记录。
注意

一次仅处理一个交易。已分摊的金额不会从之前处理的交易累计。所以,请注意,分割可以超出资助金额。系统会根据预算金额验证金额,并且在超过资助预算金额时会出现错误。

  1. 以“项目会计”、“项目管理员”或“项目经理”身份登录。
  2. 对于“项目会计”,选择项目管理>项目合同

    对于“项目管理员”,选择设置>项目合同

    对于“项目经理”,选择我的项目合同

  3. 合同选项卡上打开合同。
  4. 选择操作>生成提前分割分摊
  5. 指定以下信息:
    会计实体
    选择要生成提前分割分摊的公司。
    会计实体组
    如果多个会计实体需要提前分割分摊,则可以指定一个组。
    过帐日期选择范围
    指定过帐开始日期。费用交易的过帐日期必须在日期范围内。
    截止
    指定过帐结束日期。费用交易的过帐日期必须在日期范围内。
    交易截止日期
    指定交易结束日期。如果此字段为空,则将选择过帐日期范围的所有交易。
    过帐日期
    指定要使用的提前分割交易的过帐日期。
    立即记入日记帐
    选中此复选框以完成提前分割交易。如果清除此复选框,则提前分割交易将作为草案创建,以便在完成之前进行验证。
  6. 单击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