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期间

只有您选择在全局分类帐中使用结算控制时,才需要结算会计期间。如果您使用结算控制,则必须先结算应付款项期间,然后才能结算全局分类帐

在运行期间结算程序之前,完成所需的准备步骤,以确保数据准备好进行结算。

  1. 选择运行进程>处理月末>应付款项的结算期间
  2. 指定以下信息:
    公司
    选择公司。
    公司组
    选择公司组。
    更新未发放的发票
    选择可自动更新具有新过帐日期的未发放发票。
    更新匹配发票记入日记帐未就绪
    选择可根据 PO 自动更新未批准发票上的过帐日期,以便可以执行期间结算。
    新过帐日期
    为未发放发票和未批准发票指定新的过帐日期。
    更新
    选择可结算期间。选择可仅运行报告。
  3. 在“报告分发”部分中,指定要接收应付期间结算和错误报告的组。
  4. 单击确定立即处理此操作,或者单击计划安排流程稍后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