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货在途转移
使用库存控制接收已转移到您的地点的项目。使用在途转移将项目发送至您的地点时,必须将项目接收到库存以增加存货。
- 选择“库存交易”>“转移收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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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以下信息:
- 收货地点
- 选择要接收已转移项目的地点。
- 在途单据
- 选择从原始地点创建的单据 I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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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击“保存”。
收货单据也称为单据 ID。
- 指定收货单据。
- 在“全部收货”中选择“是”。
- 如果已收货数量不准确,则在“数量”字段指定已收货的正确数量。
- 单击“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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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接收任何按明细跟踪的项目,系统将提示您完成分步向导。如果项目按货位、批或序列号跟踪,则将转至“批”、“序列”或“货位”。
发放单据后,无法在“在途收货”上查看在途收货或对其进行更改。使用“交易历史记录”查看单据,然后使用“调整”创建调整以更改存货。
发放在途收货时,存货将增加。
- 发放在途收货单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