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调人拒绝新项目提案

协调人必须拒绝审核人所拒绝的新项目提案。协调人可以立即拒绝无审核人的新项目提案。

  1. 选择供应管理>项目生命周期管理处理>管理通知>新项目提案
  2. 单击拒绝提议的项目
  3. 备注字段中,必须指定拒绝新项目提案的原因。
  4. 单击确定
  5. 系统即会向供应商或申请人发送一封包含拒绝原因的电子邮件通知。
  6. 新项目提案设为已关闭状态。提议的项目值设为已拒绝,无法执行进一步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