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来源计算
使用此程序通过公式计算来源金额。选择“使用源计算”时,必须定义和分配源计算。
- 选择 “公司间记帐”>“转移价格分摊”>“再收费”。
- 打开再收费。
- 单击“来源”选项卡。
- 打开选择了“使用来源计算”的来源。
- 选择“来源计算”字段以显示自定义计算。
- 单击“创建”。
- 指定以下信息:
- 自定义计算
- 指定自定义计算的名称。
- 描述
- 指定自定义计算的描述。
- 生效日期
- 指定自定义计算生效的日期。
- 在“编辑器”选项卡上,选择计算。
-
指定“字段名称”、“默认标签”、“字段类型”、“大小”和“小数”。
如果公式引用了字段,建议您遵循引用字段的大小。例如,如果引用为“总帐总计”余额,您将大小和小数设为 20 和 2。
-
在“定义”选项卡上,指定公式。
来源计算在业务类分配行中定义。分摊行中的任何字段可由自定义计算引用,但以下是相关字段:
- Source
- 来源地址的生成的组合或来源地址的汇总/过帐。
- CurrentValue
- 当前正在评估的过帐或汇总来源行的值。
- CurrentCurrency
- 当前正在评估的过帐交易的币种。
- AllocationPeriod
- 再收费期间。根据再收费计算期间选择的日期确定值。
要引用计算中的自定义总计,参见“创建自定义总计”并在自定义计算中引用自定义总计以设置公式。
- 单击“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