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合同资金会计
要对项目开票和收入使用资金会计,必须为财务企业组启用资金会计。
请参见启用和禁用资金会计。
如果启用了资金会计,则项目合同的“收入识别”必须为“已合并”。
启用资金会计时,应收款项条目基于生成的收入条目。项目开票和收入条目基于项目资金来源设置。
项目开票和收入的生成基于项目资金来源设置。收入采用以下一种方式过帐:
- 通过在项目资金来源设置中指定收入财务结构中的财务代码块,将收入过帐到单个资金。
- 收入将分配给多个资金,这些资金基于费用发起人执行的来源开支交易。通过在项目资金来源设置中指定收入帐户来分配收入。
如果不使用资金会计,会使用为 ReceivableGeneralLedgerCode
指定的财务结构创建单个应收款项条目。该代码将分配给与项目资金来源关联的应收款项客户。“项目”字段为空。
启用资金会计时,系统会将应收款项应计条目分配给基于收入条目的资金和项目。这些输入参数从项目开票和收入传递到应收款项资金会计 API。
以下为输入字段:
- 收入
ReceivableGLDistributions
- 来自
ReceivableGeneralLedgerCode
的应收款项的科目
遵循以下规则来创建应计条目:
- 如果存在应收款项规则,则返回规则值。
请参见创建应收款项资金会计规则。
- 继承应收款项总帐代码科目。
- 从收入交易继承其他全局分类帐维度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