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会计单位结构 您可以复制会计单位结构及其层次结构。结构会复制到所有现有会计实体。层次结构仅在本地复制,即在发起了复制的会计实体内。 选择“财务”>“全局分类帐”>“设置”>“财务企业组”>“维护”。 打开财务企业组,然后单击“会计实体”选项卡。 注意此选项卡的实际名称是分配给财务企业组上“会计实体”的标签。 打开会计实体。 单击“会计单位结构”选项卡。 选择或打开会计单位结构。 选择“操作”>“复制结构”。 指定以下信息: 新结构 指定新结构的名称。 新描述 指定新结构的描述。 将新结构设置为现用 选中此复选框,使新结构变为现用状态。 单击“确定”。系统会在所有会计单位实体中创建该结构。如果层次结构存在于复制的结构中,则层次结构还会复制到新结构。仅在启动了复制的会计实体中复制层次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