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置提醒 可以为自己设置提醒,用于提醒解决方案内多个位置的期间、流程、子流程或任务。提醒列在主页上的“待办事项”列表中。 选择“结算管理员”>“结算设置”>“管理流程”。 选择这些选项卡之一: “查看日程表” “未结日程表” “过期日程表” 右击期间、流程、子流程或任务并选择“提醒”。 指定以下信息: 开始日期 选择提醒的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选择提醒的到期日期。 描述 指定提醒的描述。 附注 指定关于提醒的任何附注。 添加附件或 URL 使用这些字段为提醒添加附件或 URL。 单击“确定”将提醒发送给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