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批量资产
必须使用单独处置进行部分处置。
- 选择 “资产更新操作”>“批量资产处置”。
-
在“选择选项”部分,指定以下信息:
- 选择名称
- 指定资产批量处置的选择名称。
- 日期
- 选择资产批量处置生效日期。
- 发放
- 选择“是”以运行“发放资产”。
- 类型
- 指定资产的处置方式。类型包括“已放弃”、“已捐赠”、“已交换”、“已清除”、“已收回”“已售出”、“已交易”和“其他”。
- 属性
- 选择处置属性。
- 收入
- 选择收入的本币代码并指定其金额。
- 费用
- 选择费用的本币代码并指定其金额。
- 分摊选项
- 对正在处置的资产分摊日记帐分录中的处置收入。您可以根据资产的帐簿值或可折旧资产基准分摊收入。
- 过帐分录
- 选择“是”为处置创建日记帐分录。运行“发放资产”时,日记账分录将发送到全局分类帐。
- 过帐日期
- 选择过帐日期。
-
在“顺序”部分,指定打印输出总计的方式:
- 地点
- 选择是否按地点打印输出总计。
- 分公司
- 选择是否按分公司打印输出总计。
- 子类型
- 选择是否按类型和子类型打印输出总计。
- 资产
- 选择是否按资产打印输出总计。
- 在“杂项”部分中,选择是否按属性打印输出总计。
- 在“报告分发”部分,选择“资产批量处置报告”和“报告导出类型”。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