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估批量资产
使用此过程确定批量资产重估盈余和批量资产重估亏损。
- 选择 “资产更新操作”>“批量资产重估”。
-
在“选择选项”部分中,指定以下信息:
- 选择名称
- 指定批量资产重估的选择名称。
- 重估日期
- 选择批量资产重估的生效日期。
- 发放
- 选择“是”以发放处理。选择“删除”以重置“重估处理中”的资产。
- 帐簿
- 选择此处理的帐簿。
- 重估
- 指定重估金额和百分比,然后选择一个符号来接受为重估资产创建的日记帐条目。
- 过帐分录
- 选择是否要为批量资产重估创建日记帐分录。
- 过帐日期
- 选择过帐日期。
-
在“输出选项”部分,指定打印输出总计的方法:
- 地点
- 选择是否按地点打印输出总计。
- 分公司
- 选择是否按分公司打印输出总计。
- 资产
- 选择是否按资产打印输出总计。
- 在“报告分发”部分,选择“批量资产重估报告”和“报告导出类型”。
- 单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