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共用新增至現有代表預訂 您可以使用團體預訂的「代表」索引標籤建立代表共用預訂,或將共用者新增至現有代表預訂。 若要將共用新增至現有代表預訂,請執行以下動作: 選取「團體業務」>「團體預訂」。 在「清單檢視」索引標籤上,選取團體預訂。 按一下「代表」索引標籤,然後按兩下代表記錄。隨即將在「賓客住宿」螢幕中開啟代表記錄。 按一下「共用」索引標籤,指定所需的資訊。 按一下「儲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