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設計器模式顯示頁面 若要以設計器模式顯示頁面,請執行以下動作: 注意事项:若要變更螢幕設計,則必須確保以具有螢幕設計器(在使用者螢幕上啟用)功能權限的使用者身分登入。R5 使用者一律可以存取螢幕設計器。最佳做法建議是不要對 R5 組的螢幕設計進行變更,因為將以每個版本中的新功能覆寫此組。對於所有其他組,螢幕設計在升級期間保持不變。 開啟任何記錄檢視、明細檢視和清單明細檢視頁面。 按一下「螢幕設計器」。 「複製來源組」- 選取要從中複製螢幕佈局的組。 「儲存目標組」- 選取要將螢幕佈局儲存到的組。 注意:若要將螢幕佈局儲存到多個使用者組,請按一下「進階」。 按一下「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