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置租赁设置

可使用“租约配置”页面来配置租约设置,以及定义将要使用的事务代码。

任何“租约费”(租用、维护和服务)均可设置为单独计费,这需要对费用记账事务代码进行定义。费用记账事务代码是将会进入宾客住店应收款账单的已报告宾客费用事务代码,此费用事务代码在账单 6 中用作收入识别的用途。如果未定义费用记账事务代码,则使用租金事务代码。可为各个类型的发票设置一个最大长度为含有 3 个字母和数字的前缀,以便在生成发票时方便区分。如果定义了“保证金”或“杂费定金”,则需要提供此类型定金的罚款事务代码。可选的评估顺序字段为数字 1 - 9,并且各个收费类型的数字必须唯一,因为当使用客房年度评估时,这个字段决定了费用的征税顺序。评估顺序无法与税金条件基准评估限额合并(评估金额由客房收费额来限定)。

若要配置租赁设置,请执行下列步骤:

  1. 选择“管理”>“酒店”>“租约配置”。
  2. 在“租约配置”选项卡上,指定所需信息。查看关于这些字段的附加信息:
    允许延住日期
    选择该复选框,表明与租约相关的宾客租店可能包括“延住住店日期”。如果未勾选此复选框,则租约宾客不可在超出租约日期后逾期住店。延住住店日期将会按在“延住费率计划”字段中指定的费率计划进行收费。租约日程表中将不会包括延住住店日期,并会向宾客收费。当选择了此复选框后,“受租约管理的延住期间”复选框不可用。
    受租约管理的延住期间
    选择该复选框,表明如果存在“延住住店日期”,则会在此租约中对该延住期间进行管理。延住住店日期将会按租约费率的计算每日费率来进行收费。可在租约记录上使用“延住期开始日期”、“延住期结束日期”、“此前的延住天数”以及“此后的延住天数之后”字段来限制允许宾客延住的住店日期。
    租金事务
    事务代码可用于宾客收费,并可能包括“租约费”。当创建新的租赁费率时,此处定义的事务代码将会复制到“租赁费率”页面上的“租约费”字段。
    注意:
    • 收入类型必须设置为无。
    • 抵消事务代码为必填项。
    • 请勿指定税务组
    客房
    在会计账单中用于每日客房收入费用的事务代码。当创建新的租赁费率时,此处定义的事务代码将会复制到“租赁费率”页面上的“租约费”字段。
    注意:
    • 指定税务组
    • 收入类型设置为客房
    空房事务
    用于过账任何未入住客房费用的事务代码。空关客房费用是指在租约所包括的天数内,并未有宾客登记入住已出租客房而产生的费用。当创建新的租赁费率时,此处定义的事务代码将会复制到“租赁费率”页面上的“空房费”字段。
    注意:
    • 收入类型通常设置为客房。
    • 指定税务组
    • 此代码为选填项。如果不指定此代码,系统则使用客房事务代码。
  3. 如果酒店使用租约费,则需要指定事务代码。收费类型为租用、维护和服务。查看关于这些字段的附加信息:
    租用事务
    可用于收入识别收费。指定“收入类型”和“税务组”。
    租用记账事务
    当分开计费时可用于宾客收费。“收入类型”必须设置为“无”。不需要抵消事务代码。另外,请勿指定“税务组”。
    维护事务
    可用于收入识别收费。指定“收入类型”和“税务组”。
    维护费记账事务
    当分开计费时可用于宾客收费。“收入类型”必须设置为“无”。不需要抵消事务代码。另外,请勿指定“税务组”。
    服务事务
    可用于收入识别收费。指定“收入类型”和“税务组”。
    服务费记账事务
    当分开计费时可用于宾客收费。“收入类型”必须设置为“无”。不需要抵消事务代码。另外,请勿指定“税务组”。
    租用费评估顺序
    指定用于税务评估的数值。系统会为税务评估应用优先顺序。
    租用费单独开票
    如果选择此复选框,系统默认在租赁费用中对此类费用进行分开计费。
    维护费单独开票
    如果选择此复选框,系统默认在租赁费用中对此类费用进行分开计费。
    服务费单独开票
    如果选择此复选框,系统默认在租赁费用中对此类费用进行分开计费。
  4. 为酒店所使用的各类型定金指定一个事务代码。
    租金定金
    指定用于过账租金定金的事务代码。使用“预付定金”的“付款类型”来配置此事务代码。
    保证金
    指定用于过账保证金的事务代码。使用“预付定金”的“付款类型”来配置此事务代码。
    保证金罚款
    指定用于过账已罚款处理保证金的事务代码。使用“收入类型”来配置此事务代码。
    杂费定金
    指定用于过账杂费定金的事务代码。使用“预付定金”的“付款类型”来配置此事务代码。
    杂费定金罚款
    指定用于过账已罚款杂费定金的事务代码。使用“收入类型”来配置此事务代码。
  5. 单击“保存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