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宾客拆分租约费用
可使用“租约期费率分摊”弹出窗口来指定如何在租约宾客之间分摊租约收费。分摊信息是按租约期进行储存,并由应收账开票使用。当需要分开进行计费时,可指定如何分摊租赁收费或按类型来分摊“租约费”的金额。任何与租约收费一起计费的“租约费”均会被添加至租约金额。只有状态为“未过账收费额”的租约期才能进行分摊。
当没有现有的费率分摊记录时,屏幕会先显示在租约中以及在此期间住店的当前宾客住店行。分摊百分比是基于在此期间的宾客住店天数。用户可删除这些行。如果添加费率分摊记录,则屏幕会显示分摊费率明细,并且不会使用现有的宾客住店。用户在按现有的宾客住店来创建租约期的费率分摊时不会受到限制。
总百分比必须为 100%。如果百分比总计不是 100%,则最后一名宾客的百分比会被调整至让总计为 100%。系统会储存百分比信息,而不会储存金额。这是因为租约的金额会发生变化。当显示弹出窗口时,系统会基于租约期的当前值,不按百分比来计算金额。明细项的总和必须与总额相吻合。如果存在任何出入,最后一个宾客金额将会被调整,以便让总数的值正确。
若要分摊租约费用:
- 选择 。
- 选择租约。
- 单击“日程表”选项卡。
- 选择一个费率期记录。
- 单击“”,选择“租约期费率分摊”。
- 在“租约期费率分摊”弹出窗口中,选择宾客住店记录或单击“”并指定一名宾客。
- 在网格中为每位宾客指定金额。
- 单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