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一项丢失宾客项目
可使用“失物招领”页搜索现有项目或记录有关新建失物招领项目。该页可供您记录和跟踪项目,直至该项目返还其所有者。此屏幕应用“VVIP 功能”。
此外,列表视图也将非授权用户的这些字段显示为“*****”:
- 联系人姓
- 联系人名
- 确认号
- 失物人姓
若要报告一项失物或报告一项招领项目。
- 选择“前台”>“失物招领”。
- 单击“新建记录”。
-
指定该信息:
- 项目
- 指定项目名称和说明。
- 注释
- 指定注释(若有)。
- 确认号
- 指定宾客的预订确认号。
- 客房
- 指定宾客的客房号。
-
在“失物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已报失物
- 选择该复选框,报告一项失物。
-
在“招领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可招领项
- 选择该复选框,报告一项招领项。
-
指定宾客提供的联系人信息,以便将所需的失物退回至其所有者。
- 联系人姓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姓,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联系人名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名,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电话号码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电话号码,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电邮地址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电邮地址,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在“返还/丢失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退回状态
- 指定该项目的返还状态。以下为可用的选项:
- 已关闭 - 未找到
- 丢弃物品
- 现可退回
- 退回物品
- 退回/丢弃日期
- 指定项目返还或丢失的日期。
- 退回信息
- 指定说明项目返还时间的注释。
- 失物退回事宜联系人姓
- 指定接收返还项目的联系人姓。
- 失物退回事宜联系人名
- 指定接收返还项目的联系人名。
- 退回地址
- 指定失物返还的地址。
- 城市
- 指定失物返还的城市。
- 省/直辖市/自治区
- 指定失物返还的州或省。
- 邮政编码
- 指定失物退回所在地的邮编。
- 单击“保存”,保存所指定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