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一项丢失宾客项目
可使用“失物招领”页搜索现有项目或记录有关新建失物招领项目。该页可供您记录和跟踪项目,直至该项目返还其所有者。此屏幕应用“VVIP 功能”。
此外,列表视图也将非授权用户的这些字段显示为“*****”:
- 联系人姓
 - 联系人名
 - 确认号
 - 失物人姓
 
若要报告一项失物或报告一项招领项目。
- 选择“前台”>“失物招领”。
 - 单击“新建记录”。
 - 
            指定该信息: 
		  
            
- 项目
 - 指定项目名称和说明。
 - 注释
 - 指定注释(若有)。
 - 确认号
 - 指定宾客的预订确认号。
 - 客房
 - 指定宾客的客房号。
 
 - 
            在“失物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已报失物
 - 选择该复选框,报告一项失物。
 
 - 
            在“招领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可招领项
 - 选择该复选框,报告一项招领项。
 
 - 
            指定宾客提供的联系人信息,以便将所需的失物退回至其所有者。 
		  
            
- 联系人姓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姓,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联系人名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名,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电话号码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电话号码,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电邮地址
 - 必须联系的人员的电邮地址,在失物找到并需要返还至其所有者时使用。
 
 - 
            在“返还/丢失明细”部分,指定该信息: 
		  
            
- 退回状态
 - 指定该项目的返还状态。以下为可用的选项: 
					 
- 已关闭 - 未找到
 - 丢弃物品
 - 现可退回
 - 退回物品
 
 - 退回/丢弃日期
 - 指定项目返还或丢失的日期。
 - 退回信息
 - 指定说明项目返还时间的注释。
 - 失物退回事宜联系人姓
 - 指定接收返还项目的联系人姓。
 - 失物退回事宜联系人名
 - 指定接收返还项目的联系人名。
 - 退回地址
 - 指定失物返还的地址。
 - 城市
 - 指定失物返还的城市。
 - 省/直辖市/自治区
 - 指定失物返还的州或省。
 - 邮政编码
 - 指定失物退回所在地的邮编。
 
 - 单击“保存”,保存所指定的信息。